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1至2022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总结及开展2023至2024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1至2022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总结及开展2023至2024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1至2022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总结及开展2023至2024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青林科[2023]272号)要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林草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服务,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林草科技下乡服务暨林草科技特派员活动,2023至2024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已开始组织实施,请相关院系积极组织选派工作,具体通知事宜如下:

一、2021至2022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总结

(一)报送对象

2021至2022年度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选派我校的13名林草科技特派员。

(二)提交材料

1.林草科技特派员个人工作总结(包括在现场咨询、线上服务,发挥平台作用和开展创新创业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经验成效);

2.林草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表;

3.开展相关服务的照片及其它多媒体材料。

二、2023至2024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一)重点服务领域

结合各地林业和草原生产实际和技术难点,紧扣中心工作,重点围绕生态保护修复,有害生物防控、经济林果栽培、森林草原防火等,促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全面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各定点帮扶地区,重点林区和草原生态修复地区的生产实践科技服务支撑,切实提升林草科技要素支撑水平。

(二)服务时间

林草科技特派员选派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服务方式开展科技服务。服务时限自2023年起,原则上为2年,即2023年5月-2024年12月,鼓励林草科技特派员连选、连任、连派。服务期可根据开展科技服务的表现视情况调整。

(三)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高,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林草科技事业、奉献精神强。

2.业务素质高,具备技术特长,有较强的科技服务实践经验和能力水平,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工作经验丰富,长期从事林草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学实践或林草科技管理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掌握林业和草原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品种、信息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4.承担2021年,2022年,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和省级财政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项目主持人。

(四)报送材料

1.《青海省林草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2.《林草科技特派员信息汇总表》。

三、申报要求

1.林草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材料 (一式两份)于5月19日统一提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林草科技特派员选派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24日统一提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丽萍

联系电话: 0971-5196508

邮箱:qhdx.kjc@163.com


附件:1.2021年度林草科技特派员聘任名单

2.林草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绩效表

3.青海省林草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4.林草科技特派员信息汇总表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