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按照立项合同约定,对已到期的青海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进行结项验收,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结项 报告至指定邮箱,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报 送纸质版结项报告至校科技处,要求双面打印、胶装,一式 三份。 请各院系科研管理部门通知、协调、督促项目负责人及 时完成项目验收!
联系人:李威霖
联系电话:5311615
邮箱:qhdx.kjc@163.com
附件:1.青海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应结项目清单
2.青海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报告格式及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