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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的通知

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

院校青年科学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要求,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推荐方法

1.由各单位教授委员会对申报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统一报送校科技处。9月1日前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76540261@qq.com。

2.推荐书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完成在线填报。

3.完成在线填报截止时间9月17日,并将纸质材料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邮寄至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三、联系人

   联系电话:5311616(内线1616)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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