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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青海省哲学

社会科学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23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社联〔202314 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青海、聚焦高原,坚持以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原创能力,着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青海特色的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分类

2023年度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

三、选题要求

总体要求:项目申报以《指南》(见附件)为依据,注重强化问题意识、把握正确导向。基础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发展中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体现时效性、针对性、操作性。

四、申报条件

按照《青海省省级哲学社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1.凡我省在职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一般项目者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后出生);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请;

5.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社科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新型智库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五、具体事项

1.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需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0235月修订重印)一式7份;(2)各单位申报汇总表word版本及盖章后的申报汇总表扫描件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题目+申报人”形式命名,汇总后单位统一发邮件至qdsk202303@163.com。

2.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详见附件或从青海省社科联网站社科规划栏下载(网址:http://www.qhsklw.com/system/2023/05/29/030026278.shtml)。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学校审核盖章后,科技处统一报送省社科联规划办。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3.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620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 孙昕  5311615

附件:

1. 2023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指南

2. 2023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汇总表

3. 2023年度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