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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申请及结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精神,做好青海大学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2022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

1. 请申请人根据《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撰写申请书,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系统开启后正式填报并提交。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严肃认真据实填报申请书各项内容。申报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反馈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均已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申请者邮箱,若未收到“反馈意见”可联系科技处)认真修改完善申请书进行2023年度的申报。

4. 请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院系科管人员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校内申报时间截止3月18日2400

5. 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7.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二、2021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

1. 我校系统填报结题报告截至日期2023年2月21日17时。纸质结题报告为2023年3月8日17时前,一式两份,请各结题人务必在规定日期提交至科技处,以免错过邮寄时间。

2. 同时提交校内存档用项目电子文档刻录光盘2张,光盘内容包括:足以展示研究成果的照片5张1000字以的成果简介;5分钟视频材料

3. 产出的科研成果需上传至大学科研管理系统。

4.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2022年青海大学国家自然基金结题项目清单》,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5.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6. 根据相关要求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泽倩

电话:0971-5311615

邮箱:qhdx.kjc@163.com


附件:

1.《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22年青海大学国家自然基金结题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