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要求各单位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和学术不端自查及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2023年5月15日-5月31日),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附件1中相关文件。
2.开展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自纠工作(2023年6月21日-7月10日),各单位按照附件1中自查的内容及重点开展自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报科技处,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邮箱1574215629@qq.com。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馨 杨延
联系电话:0971-5311616
附件: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3年5月16日